| 沁水县水电 水电自供区农网升级改造工程(EPC) 招标公告 项目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沁水县水电 水电自供区农网升级改造工程(EPC) 2.2招标编号:I1400005446000288001001 2.3建设 2.4项目概况:该项目对35kV郑庄变电站、35kV固县变电站、10kV线路、低压配电台区线路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35kV郑庄变电站:2台主变(1台利旧)、更换站内一二次设备。 2、35kV固县变电站:2台主变(1台利旧)、更换站内一二次设备。 3、10kV线路:改造10kV架空线路137.35km,采用JKLGYJ-10-240/30型、JKLGYJ-10-150/25型、JKLGYJ-10-185/25型、JKLGYJ-10-120/20型、JKLGYJ-10-95/15型架空绝缘导线以及JL/G1A-185/25型、JL/G1A-240/30型、JL/G1A-150/20型、JL/G1A-120/20型、JL/G1A-95/15型钢芯铝绞线。更换柱上断路器52套。 4、低压配电台区线路:更换成套配变66台/10695kVA。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4.54km,采用JKLYJ-10-70型绝缘导线。改造低压架空线路40.189km,采用JKLYJ-1-150型、JKLYJ-1-120型、JKLYJ-1-70型绝缘导线。改造低压电缆线路13.95km,采用YJLV-0.6/1-4×150型、YJLV-0.6/1-4×70型低压电力电缆。改造接户线47.3公里,采用YJLV-0.6/1-4×35型低压电力电缆。 2.5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施工640日历天,设计90日历天),施工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6招标内容及范围: 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采购: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2.7总投资额:8907.19万元; 2.8质量标准: 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 3.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力、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