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TJNT202604-XK02
2.2 项目名称:能投公司内蒙古锡林浩特矿业公司 35KV 南北环铁塔双回线路Ⅲ工程施工项目
2.3 建设地点:锡林浩特矿业公司院内
2.4 建设规模:3000 万吨
2.5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电缆工程自电缆到货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敷设;其余工程自甲方通知的开工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内蒙古锡林浩特矿业公司,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设计配合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均由中标方负责,且中标方采购的设备材料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设计文件要求及甲方技术规范书规定。
(1)新建 35KV 南环单塔双回线路 III 长度约 2175 米(导线JL/G1A-400/50);
(2)新建 35KV 北环单塔双回线路 III 长度约 7546 米(导线JL/G1A-400/50);
(3)从新建 110kV 变电所 35kV 出线间隔侧到南环第一基和北环第一基杆塔YJV62-26/35KV-1×500 单芯电缆采购及敷设,长度 1400 米;
(4)架空线末端杆至采场平盘 26/35KV3×185 橡套电缆采购及敷设,长度5000 米;
(5)673 线路改造工程:将原有约 1800 米水泥杆架空线路导线LGJ-50/8
更换为 LGJ-120/20 架空导线,拆除两台800KVA 裸式配电变压器,新采购安装两台 1600KVA 裸式配电变压器含变台.拆除变电站出线第一基杆塔,将第二基杆塔更换为耐张杆塔。(甲方提供 3000 米 LGJ-120/20 架空导线,其余设备、材料、施工均由承包人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均为二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2023 年 4 月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 1 项 35KV 及以上的铁塔架空线路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范围页等内容) 和竣(完)工类验收资料(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资料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或其他可证明业绩的相关资料。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类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07日至 2026 年 0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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