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泾县,拟利用泾县综合客运枢纽站建筑屋面架设光伏组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总装机容量800KW(直流侧964.18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总控制价为2314032.00元。
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泾县综合客运枢纽站8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的勘测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含光伏组件、逆变器、计量表等)、土建及安装施工(含荷载评估、加固(如需)、换瓦(如需)、视频监控安装、计量表、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等)、并网接入协调;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安全稳定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第三方检测及检测报告、试验、调试、试运行、并网运行的性能考核验收、电能质量和功率因数达到供电部门的考核要求、配合虚拟电厂接入,视频监控信号接入安徽泾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智控中心平台环境检测仪设备、省调及地调通信自动化、并网购售电合同、调度协议等移交前的运维管理及其他建设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等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光伏组件质保10年,逆变器质保5年,其他电气设备质保2年,提供2年免费运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开始计算),电站质保期范围内中标单位需对组件清洗(至少1次/季度),对逆变器、汇流箱、配电柜等设备巡检(至少1次/月度),光伏电站所有设备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2、项目性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2.3、计划服务期(工期):60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建设期5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最高限价:2.400元/Wp(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费用、荷载鉴定费等,项目建设所有费用最终以实际装机容量据实结算,但最终结算价不超过964.18KWp*中标单价)。
2.6、建设地点:泾县。
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购单位资质:无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3.3、本次发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发包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设计专业、施工专业、采购专业),响应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9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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