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简介: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电解水制氢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
2.1.2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的工作内容服务范围:
投标人应保证在遵守中国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安全、有效地完成整个合同装置的建设,招标人目前已完成基础设计工作。
投标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成功建设此合同装置项目基础设计中全部工程的项目管理、工程详细设计及设计管理、设备材料采购及采购管理(不含招标人采购物资)、施工及施工管理、竣工图编制、单机试车直至工程中间交接;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联动试车、交工验收、投料试车和性能考核、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提供指导与支持服务;负责处理试车中暴露的设计问题与工程质量问题,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按照【项目执行要求及业主管理规定】全过程使用数字化管理系统、配置配套设备设施,并结合【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要求完成数字化交付和施工阶段的数据录入,推进装置数字化设计和建设,配合智能化工厂建设,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2)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如下:
总生产能力为400Nm³/h氢气的PEM电解水制氢一整套系统。包括水纯化系统撬块、电解槽(业主采购)、冷冻水系统撬块、气液分离系统撬块、氢气纯化系统撬块及配套的电气设备、仪表组成。
主要工程:土建建构筑物、设备、管道、自控仪表、电气、电信、给排水、采暖通风、辅助设施、道路、管网、安全消防、智能化建设等。
(3)不在本次EPC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范围和工作服务内容如下:
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单堆400标方PEM电解槽设备,业主已采购,此设备采购不在本次EPC招标采购范围内。
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专业工程或工作、服务内容。
EPC总承包的具体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和界面详见EPC工程招标文件及其附带的EPC合同技术附件。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
2.4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应附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附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须具有1项电解水制氢装置的工程设计业绩或详细设计业绩或工程图设计业绩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扫描件中必须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规模范围页、签订时间),如无法体现以上内容,提供用户单位盖章的有效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的材料(不包含投标人单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3.5资格要求5:投标人拟任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有效期须覆盖开标日期,且证书上有证书本人签字),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2023年1月1日起1项化工装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扫描件中必须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规模范围页、签订时间、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等),如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提供用户单位盖章的有效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的材料(不包含投标人单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3.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03月06日09:00到2026年03月16日16:00。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3月06日09:00到2026年03月17日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