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范围包括辖内浩来呼热和乌兰布统两个苏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6°31′-117°23′,北纬42°27′-43°8′之间。
本项目招标范围对应的概算金额为1083.78万元,共计17395亩(本项目所述面积,除有特殊说明外,均为垂直投影面积)。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主要包括项目范围内成果巩固提升、退化草原修复,项目辅助措施及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浇水、抚育管护等),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水设备、沙障材料、围栏、灌木、草种等全部施工所涉及的材料)的采购供应、检测、施工、项目管理、验收及建设工程全面管护服务等内容,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与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026年度治理面积共17395亩。
工程量划分情况详见下表1:
表 1 项目建设规模
单位: 亩/延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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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模式 |
治理措施 |
2026年度工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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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化草原修复 |
小计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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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工种草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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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果巩固提升 |
小计 |
7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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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合沙障+人工造灌木+人工种草 |
1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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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工补植灌木+人工种草 |
5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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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栏 |
47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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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治理面积合计 |
17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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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2026年至2028年。2026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具体竣工日期以工程通过国家验收并移交地方政府之日止。
2026年建设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当年建设计划完工日期为2026年7月20日,2026年至2028年为管护期,管护期结束之日以工程通过国家验收并移交地方政府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已竣工或已进入工程管护期的荒漠化治理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合同须体现具体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验收证明等材料,如合同和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林业工程专业(不包括景观绿化类和加工利用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注册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在荒漠化治理工程项目上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合同文件,并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专业(不包括景观绿化类和加工利用类)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在荒漠化治理工程项目上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合同文件,并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③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能证明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7日09时整至2026年3月1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