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沥青砼路面 49.336 千平方米;边沟 318.89 立方米,急流槽 3 道,顺路涵 5
米/1 道;挡土墙 2067.87 立方米,主动防护网 2251 平米;涵洞 26 米/2 道;平面
交叉 9 处;标志 46 块,交通标线 3181.7 平方米,护栏 5622 米,道口标柱 28
根,里程碑 8 块,百米桩 63 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近五年(2021 年 04 月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 1 项新(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以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的彩色扫描件
及该项目在规定媒介或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②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场监督管理系统(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
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
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作为项目经理在近五年(2021 年 04 月 16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
过 1 项新(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3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交通主
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作为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
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 2024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应小于 1。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
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法律法规
规定的关联关系其他情形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