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 ta> ta> 朔州市平鲁区文苑小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1,2,3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60000G300163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一、招标条件 本朔州市平鲁区文苑小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14060000G3001635001 ),已由朔州市平鲁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平鲁区财政资金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文苑小区住宅楼顶造型翻新、大门改造、广场改造。其中(1)住宅楼顶造型翻新56050.72m²(六层住宅楼共52栋,其中:东区22栋,西区30栋。);(2)南大门、北大门、东大门分别进行改造(主要包括南大门造型干挂铝塑板,门卫加层外墙粘贴保温一体板,更换大门;北大门造型干挂铝塑板,门卫外墙粘贴保温一体板,更换大门;东大门更换大门);(3)广场改造总面积10965m²,其中绿化面积4667m²,硬质铺装6298m²。主要包含:绿化种植、路面铺装工程、园建工程及配套工程等。硬质铺装工程包含:园路铺装1920.48m²,广场铺装4377.52m²。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朔州市平鲁区文苑小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建设 工期:210日历天 项目总投资为1208.30万元,本次招标该标段施工费用约497.768718万元 项目审批文号:平审批字【2025】74号、平审批字【2025】99号 招标备案编号:140603202509300054—01-01 002朔州市平鲁区文苑小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二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建设 工期:210日历天 项目总投资为1208.30万元,本次招标该标段施工费用约145.159485万元 项目审批文号:平审批字【2025】74号、平审批字【2025】99号 招标备案编号:140603202509300054—01-02 003朔州市平鲁区文苑小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三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建设 工期:210日历天 项目总投资为1208.30万元,本次招标该标段施工费用约439.025653万元 项目审批文号:平审批字【2025】74号、平审批字【2025】99号 招标备案编号:140603202509300054—01-0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朔州市平鲁区文苑小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裁判文书网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7)晋内企业在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未处于“红牌预警”期间。 (8)外省企业需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晋建市字【2016】3号文件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2朔州市平鲁区文苑小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裁判文书网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7)晋内企业在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未处于“红牌预警”期间。 (8)外省企业需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晋建市字【2016】3号文件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3朔州市平鲁区文苑小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三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裁判文书网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7)晋内企业在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未处于“红牌预警”期间。 (8)外省企业需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晋建市字【2016】3号文件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扫一扫快速入网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点击排行
电厂招标网-电力系统唯一招标发布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