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
2.出具不低于5份从业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并出具服务承诺函,承诺所有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
3.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则需要提供近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书面说明(加盖公章)。 |
5.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税收的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完整税收凭证或同等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公章)。 |
6.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
7.填写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企业完整报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 /)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信息,须另作书面澄清。(完整版报告获取方法:在网站打开报告后,自行点击网页右上角“发送报告”,收到邮件后打印完整报告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
9.提供“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进入查询页面后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PDF),加盖公章,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打印页,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10.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
11.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如ISO22000、HACCP等认证证书或同等资质证明(非必要项,加盖公章)。 |
12.提供2022年至今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清单(以清单形式列明每个项目单项的合作单位及合作金额,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若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我公司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并加盖公章,必要时我方有权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非必要项,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