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镇远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部分)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远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202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远县供排水建设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800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 |
| 2.2 建设规模:1)对城区现有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包括对老旧设备搅拌器、曝气器、滤布滤池转盘等进行更新、扩建生物池等;2)对现有4座(青溪镇、羊坪镇、蕉溪镇、报京乡)已建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包括厂区老旧设备更新;3)对城区现有7座污水提升泵站及青溪镇7座污水泵站进行改造,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4)对城区及乡镇雨污混流区域进行管网建设,对城区老旧管网进行改造,对初期雨水进行治理,包括新建及改造DN300-DN800的排水管网38公里,新建一批智能分流井和调蓄设施;5)新建污水接户管道90公里。 |
| 2.3 合同估算价:3000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2.5 标段划分:镇远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部分)。 |
| 2.6 招标范围:1.对城区现有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包括对老旧设备搅拌器、曝气器、滤布滤池转盘等进行更新;2.对现有 4座(青溪镇、羊坪镇、蕉溪镇、报京乡)已建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包括厂区老旧设备更新;3.对城区现有 7座污水提升泵站及青溪镇7座污水泵站进行改造,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4.新建及改造镇远县城区、羊坪镇、青溪镇污水管网128公里。新建一批智能分流井和调蓄设施。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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