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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解铝碳排放因子数据核算与研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7-27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或招标人):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桥头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招标人):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本标段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在青海省投下属三家电解铝企业: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实测碳排放因子,形成产品碳足迹单元过程数据集,申请纳入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为青海电解铝产业低碳转型、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关键数据支撑与技术保障,切实应对国际碳壁垒,提升公司铝产品绿色竞争力。

2.2 工期要求:
2.2.1 服务时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47 个日历天内完成青海省投240kA 电解系列四个点位(西部水电公司一个、百河铝业公司一个、桥头铝电公司两个)、330kA 电解系列两个点位(百河铝业公司两个)、420kA 电解系列两个点位(西部水电公司两个)电解系列的《青海省投电解铝产品碳排放核算研究报告》,并依据电解铝企业的活动水平及温室气体排放等数据实测

工作,形成产品碳足迹单元过程数据集,申请纳入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工作; (2)1095 个日历天内完成青海省投600kA 电解系列九个点位(西部水电公司三个、百河铝业公司三个、桥头铝电公司三个)电解系列的《青海省投电解铝产品碳排放核算研究报告》,并依据电解铝企业的活动水平及温室气体排放等数据实测工作,形成产品碳足迹单元过程数据集,申请纳入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工作。

2.2.2 验收要求:
1.结合企业电解铝全氟碳化物PFCs(CF4、C2F6)的现场实测数据,测算满足欧盟CBAM要求的碳排放因子和碳排放强度,编制《青海省投电解铝产品碳排放核算研究报告》。

2.收集青海省投下属电解铝企业的活动水平及温室气体排放等数据,形成产品碳足迹单元过程数据集,申请纳入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支撑国家电解铝产品碳足迹因子计算,并列入数据贡献方或提供方,出具纳入数据贡献方或提供方的佐证文件。

2.2.3 天: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2.3 招标范围
2.3.1 电解铝碳排放因子数据核算与研究的技术服务。

2.3.2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青海省投下属电解铝企业240kA 电解系列四个点位(西部水电公司一个、百河铝业公司一个、桥头铝电公司两个)、330kA 电解系列两个点位(百河铝业公司两个)、420kA 电解系列两个点位(西部水电公司两个)、600kA 电解系列九个点位(西部水电公司三个、百河铝业公司三个、桥头铝电公司三个)电解系列干法净化系统设置监测点位,每个点位监测2 次,每次连续监测72—96 小时,覆盖完整生产周期与不同阳极效应产生情景,同步采集生产运行数据(阳极效应次数、持续时间、产量、能耗等),结合不同电解系列碳排放因子实测数据结果,测算满足欧盟CBAM 要求的碳排放因子和碳排放强度,编制《电解铝产品碳排放核算研究报告》。

2.收集青海省投下属电解铝企业的碳排放活动水平及碳排放数据,形成产品碳足迹单元过程数据集,申请纳入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支撑国家电解铝行业碳足迹因子核算,并列入数据贡献方或提供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1.5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1.6 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碳排放统计核算的企事业单位。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 项及以上碳排放统计与核算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

3.2.3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7 月25 日至2026 年 8 月1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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