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矿内蒙古能源 1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万千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SNZB-XKJT-D0100010613 | ||
| 2026-06-01 | 2026-06-23 |
新矿内蒙古能源 鄂托克前旗1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万千瓦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新矿内蒙古能源 鄂托克前旗 1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一期5万千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矿内蒙古能源 鄂托克前旗1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万千瓦项目,项目光伏及储能部分已经鄂托克前旗能源局备案,风电部分已经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核准,项目业主为新矿内蒙古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 2023 年修订版(试行)》提出“按照自我消纳自主调峰的原则,不向公用电网反送电,不增加系统调峰压力,电源、电网、负荷、储能由一个投资主体建设,作为一个市场主体运营。”等要求。新矿内蒙古能源 拟通过该项目消纳新矿内蒙古能源责任公司恒坤化工二期的新增负荷,实现源、网、荷、储的深度融合,最大程度的开发利用区域优质的风光可再生能源,降低企业的能耗和碳排放水平的同时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和清洁能源消纳水能力。目前项目初步设计深度可研已完成,并取得风电部分的土地预审和核准、光储部分土地预审和备案、内蒙古电力集团的电网接入意见,林草、土地、环评、水保、安评、职业病等手续均已委托办理。
一期项目作为1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首期工程,总装机规模为5万千瓦,包括风电装机30MW、光伏额定容量20MW,按照风光总容量15%、时长4h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储能建设容量为7.5MW/30MWh。风电部分配置4台7.5MW容量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电机组配套一台箱式变压器及集电线路,同时配套建设1座风电110kV升压站,经1回110kV输电线路 项目所发电量全部送往恒坤化工二期首批负荷利用,不向电网反送电。发电系统配置相应容量的SVG无功补偿装置,确保电能质量达标。
项目新建一座智慧运维中心,并配套建设一套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运维平台,平台需实现风电、光伏、储能、负荷侧的数据采集分析与管理、协同调控,具备功率预测、负荷调节、故障预警、远程监测、运维管理、数据统计等功能,一体化平台应预留碳能管理等核心功能模块,同时满足《风能发电系统智能风力发电场数据采集技术规范》(GB/T 44360-2024)以及《光伏发电站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B/T 31366-2015)等相关技术要求。平台支持基于负荷需求、风光出力特性自动计算并执行最优充放电策略,实现智,能调度优化,确保项目整体高效、安全、稳定运行。承包人需确保平台设计、建设满足发包人远程集控接入要求,平台功能需满足电网公司审查意见及并网要求。平台运维管控范围全面覆盖本项目所有设施并预留相关接口,各功能模块具备良好兼容性与可扩展性,支持后续功能迭代与系统扩容,且相关设备供货单位不收取任何接口费、接入费、设备费等费用。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含范围的全部内容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购置、风电场建设、光伏场区建设、储能建设、35kV集电线路建设、110kV升压站建设、110kV输电线路、负荷侧110kV恒坤1#变电站并网点改造工程、利用现有建筑物改建智慧运维中心、将现有新能源项目部轻钢结构房屋改建为职工宿舍、各类进场进站检修道路的建设、安装、调试、质量监督、试验和验收(含政府和电网公司各类专项验收)、试运行、并网接入、并网发电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满足项目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详勘、风场补勘、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出版整理及竣工结算、设备类现场技术服务等的设计及管理工作,升压站、智慧运维中心、风功率塔、光伏微型气象站、消防安全设施等公用设施的设计。
(2)设备材料采购:中标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催交、运输、接货验收、仓储、保管、人员培训、移交等,并承担相关手续办理及所有产生的费用。
(3)施工:中标人负责本工程所有施工工作,确保项目是一个满足建设单位和电网公司要求的、功能齐全、可投入运行的完整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道路、场地、各类电缆、通讯设施、高压一二次设备、接入点改造、吊装平台、基础灌注桩、风机及箱变基础、塔筒及风力发电机组、35kV集电线路、风电110kV升压站、风功率塔、螺旋桩、支架、组件、箱变、光伏微型气象站、储能设备基础、储能设备、光储110kV升压站、输电线路角钢塔、输电线路、智慧运维中心一体化控制平台、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标志标识等土建、安装、质量检验、调试、电气试验、涉网试验、电能质量、电网建模、并网、消缺、验收、试运行、档案整理和移交、生产移交等工作;利用现有建筑物改建智慧运维中心,将现有新能源项目部轻钢结构房屋改建为职工宿舍;承包人确保在项目建设中保持文明施工,若因此造成的纠纷,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4)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本项目涉及的开工、建设、并网、竣工验收等环节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线路交跨电力、道路、公路、管线、通讯、林草等手续及补偿事宜和关系协调,取水、耕地占补平衡、质量监督、消防备案和验收、防雷接地检测、规划两证、上级公司及电网公司对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电网验收、地方政府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以上各类手续办理的费用、各类道路和线路施工的补偿金等。
(5)中标人对中标范围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消防、节能、竣工阶段资料等全面负责。
(6)中标人负责对招标人运行人员的培训,并负责项目建成后风电及储能系统的运维帮运工作。风电运维帮运服务期限为5年、储能集成系统运维帮运服务期2年,运维帮运期内运维人员、配件、材料、工器具、交通、住宿等费用及安全管理由中标人负责。
(7)本工程建筑材料检测及建筑工程主体检测均需由招标人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作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内容等均属本次招标范围。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属于该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及电网要求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或服务),仍在中标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设备/材料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3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核心区域分两部分。光伏场区中心坐标为东经 106°35'34.193802",北纬38°17'57.358899";风电场区中心坐标为东经 106°54'56.770477",北纬 38°11'28.478292"。光伏及储能部分位于上海庙镇八一村,光伏区占地面积约500亩,配套建设进场道路和检修道路,储能区、光储升压站、智慧运维中心占地面积约20亩;风电部分位于上海庙镇特布德嘎查,风场总面积约8000亩,同时配套35kV风机集电线路、检修道路及进场道路等,110kV线路建设地点从风场到光储升压站然后汇流至恒坤化工二期配建的110kV变电站接入点。

厂址位置示意图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7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冬季停工期限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全容量并网日期:2027年6月30日。
竣工日期:全容量并网后6个月内完成。
2.5质量要求
(1)设计与施工质量严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同时符合《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 31022-2025》、《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电化学储能电站启动验收规程GB/T 43868-2024》、《电化学储能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GB/T 36547)、《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规范GB/T 34120》、《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36558》、《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19964-2024》、《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明确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职责和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安委办〔2024〕80)》、《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改委2026年第41号令)》等专项规范要求,其它未列出的风、光、储、线路、升压站等全部工程的标准按照最新国家标准执行。工程合格率100%。其中,单位工程优良率100%,整套启动试运期间主要仪表投入率、保护投入率、自动投入率均为100%;无重大设计与施工质量事故;实现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含风电、光伏、储能)带电一次成功,风力发电机、光伏逆变器、储能系统并网一次成功。
(2)试运结束后,未完工程、基建痕迹、投产缺陷均为零,杜绝工程移交时存在未完项目;风电、光伏、储能各系统运行稳定,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设计及电网调度要求要求,无影响正常投产的各类隐患。
(3)单位工程移交后一周内移交竣工资料,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全面覆盖风机、光伏、储能、输电线路及配套电气、土建工程,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9)《风电场工程档案验收规程》(NBT 31118-2017)《风力发电企业科技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NBT 31021-2012)和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确保档案资料与工程实际同步、可追溯。
(4)项目竣工验收前,风电场安全标准化评级达到一级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施工期间有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安装试验资质: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为二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彩色原件扫描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负面信用清单、未有在受的行政处罚等负面信用信息;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及相关网站截图。投标人未被 纳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管理。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5.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5.3项目需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7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ygcgf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