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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仪征新能源公司400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及5年运维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09     浏览:0    
核心提示:江苏区域四期400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及5年运维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
 江苏区域四期400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及5年运维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江苏省全域
 
2.2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容量为交流侧400MW。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项目开发权灭失或资源条件不足等其他原因,则无法确保项目按照招标容量进行建设。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项目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容量,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EPC工程:开工通知发出后12个月内完成;运维工作:自单套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并取得移交确认单的次月1日起算,单套光伏电站的运维服务有效期为5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江苏区域四期户用光伏项目EPC及5年运维:江苏区域四期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及5年运维总承包,,具体为:除①光伏组件的采购及运输②前期事务即项目集团内部投资决策、集团外部核准备案前的各类报审批流程(以已签订前期合同对应事项为准)③发包人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监理、咨询服务、技术经济评审、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工程定额标准编制、项目验收)④生产准备由发包人负责以外,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全过程建设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①资源开发(包含与用户签订租赁协议、项目备案、购售电合同签订、电费结算流程办理、承担项目地推开发费等);②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竣工图设计等);③甲供设备材料技术规范编制及提资、接卸、倒运、代保管及出入库管理;④乙供设备材料采购、运输、接卸、倒运、保管及出入库管理;⑤项目工程土建工程施工、各系统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并网、试运行、移交生产、消缺、配合发包人各类专项以及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揽子工作总承包;⑥施工协调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临/长时用地、技术培训、所有乙供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移交等其他服务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⑦负责开展整个电站的建设协调工作等;⑧荷载检测、工程保险;⑨5年的运维服务;⑩建档立卡等竞价前期材料的准备工作; 包含于本招标文件中且发包人已明确由其实施之外的其他全部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江苏区域四期户用光伏项目EPC及5年运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牵头人应为承担EPC施工任务的单位。
 
承担EPC施工任务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累计不低于30MWp的分布式光伏EPC工程总承包或PC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合同投运业绩。备注:(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检验意见书,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运维服务单位的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累计不低于1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多于两家,以EPC总承包单位为牵头方,一家为EPC总承包单位,一家为运维服务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5-09 15:55到2026-05-15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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