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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万吉永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09     浏览:0    
核心提示:宁夏万吉永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宁夏万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宁夏万吉永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宁夏万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200MW/400MWh储能电站,总占地面积约50亩,位于平罗县红崖子乡金海路西侧。

2.2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

2.3 建设内容:新建电化学储能一座(含110kV储能升压站、配套的输电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装机容量为200MW/40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储能电池系统采用液冷方案,通过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项目新建110kV储能升压站;110kV储能升压站:110kV主变压器容量2×120MVA,110kV采用单母线接线,110kV出线1回;35kV采用单母线接线,储能集电线路8回。110kV中性点采用经间隙或直接接地,35kV中性点经小电阻接地;110kV输电线路:采用单回架空线路,总长度约1km及对侧间隔改造。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1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2月7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除招标人原因延迟开工或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1)储能站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概(预)算编制、资料的归档移交等。

(2)储能站设备(含对侧间隔改造)采购、监造、安装、试验与调试。

(3)储能站~永乐220kV变电站线路及配套通信工程。

(4)永乐220kV变电站本站储能间隔改造工程。

(5)储能站土建工程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案的实施。

(6)负责办理建设过程中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审查、消防报验、土地证、施工许可证等。

(7)承担本工程所需的水、电、通信等费用;负责站区建设范围的临时建(构)筑物的施工、恢复及相关设备购置。 

(8)负责本工程所有设备单体调试、全站调试、定值整定、并网调试、并网检测等;负责完成工程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并网调度协议、竣工验收等工作内容,负责办理本工程并网投运前所有相关手续。

(9)负责购置满足本站生产运维所需的相关标识牌、工器具等设备;负责完成工程移交相关工作,完成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

(10)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资产清册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发包人移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11)负责全站建模、一次调频、电能质量测试及报告、有功和无功功率调节测试、SVG、AVC、AGC、电网适应性、储能运行调试13项特性试验及报告等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网络安全、等保测评、配合一体化调控系统的安装及调试。

(12)储能系统(电芯、BMS、EMS、PCS、储能升压变等)的厂家或集成商提供五年的质保服务(移交生产验收后进入质保期),提供技术说明书、作业指导书、运维手册等,达到可操作性、可运维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

3.2.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各方的营业执照)。

3.2.2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

3.2.3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或中级职称证明、无在施承诺以及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3.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发输变电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不少于1个200MWh及以上容量的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如2025年未出具,则提供2022年度)三年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附表须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材料;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提供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以联合体投标的,仅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信誉要求: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1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确保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须提供相关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需满足以下要求:

3.7.1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并提供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7.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3联合体各方需满足资质条件要求。

3.7.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6 日 17 时 00分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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