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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应急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14     浏览:0    
核心提示:2026年北湖科技开发区应急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6年北湖科技开发区应急零星工程施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
  2026年北湖科技开发区应急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北湖科技开发区应急零星工程施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年北湖科技开发区应急零星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创城迎检、环保督查、民生保障应急、重大项目落位保障、节假日应急及突出事件处置、应急抢修涉及的市政、绿化、交通设施、水电气热、通信改迁、建筑、防汛等零星工程;

2.3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2.4计划工期:暂定2026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30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97,工程施工费用970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3月30日至2026年3月30日)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登记相关规定,按照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5日8时30分至2026年4月21日16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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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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