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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永兴100MW光伏复合项目送出线路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02     浏览:0    
核心提示:原平永兴100MW光伏复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TJ202604XN
 原平永兴 100MW 光伏复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TJ202604XNY-36

2.2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原平永兴 100MW 光伏复合项目送出线路 EPC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原平市

2.4 建设规模:100MW

2.5 计划工期: 2026  5  1 日至 2026  9  30 日,153 日历天(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新建 220kV 送出工程线路,长度为双回 2km,线路采用

2×JL/GIA-630 型钢芯铝绞线。本项目主要由勘察设计(含可研和初步设

计)、设备、材料(钢芯铝绞线为发包人采购)采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验收、调试验收、通讯工程、辅助工程、手续办理等组成。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设计:包括整个工程勘察、可研编制、组织评审并取得批复、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负责对接国网公司进行图纸审查直至通过评审;设计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220kV 线路工程、OPGW 光缆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评审 (所有设计需按电网公司入网标准和要求执行)、竣工图编制出版;项目前期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路径告知函(包括各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论证报告)、路径协议、项目建议书、选址意见书、线路核准文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的编制及审批;林地使用许可批复、草地使用许可批复的手续办理。

供货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220kV 送出线路施工(包含通讯系统);安全设施标准化(含电网公司标准的塔基标识(按电网公司标准编号并挂标识牌)

段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标识、标牌采购安装;大唐原平永兴光伏项目升


压站出线门型架由发包方负责建设,自门型架至线路杆塔电缆、金具、绝缘子等由投标人负责;通讯光缆以门型架光缆接头盒为界,接头盒由投标人提供;对侧站内间隔设备及系统升级所需设备和材料采购。

线路工程:送出线路范围内电气、土建、通讯工程施工、安装及其相关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设计、供货范围内涉及的一切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培训工作;通信通道业务的开通调试(包含涉及间隔二次设备通信室配线架的熔纤、升压站 OPGW 光缆的三点接地、通信通道开通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符合电网公司调度要求

调试及验收:负责项目各阶段的验收,完成电网验收、质量监督(四

次),施工许可证办理、专项施工及验收(环保验收,水保监理监测及验收,安全设施、职业卫生等所有专项验收等)。通信通道业务的开通调试(包含对侧间隔二次设备通信室配线架的熔纤、通信通道开通调试、上传调度数据网、远动信息的业务通道开通及调试、电能质量验收和联调工作、计量表计安装及集抄器接入调试)符合电网公司调度要求;系统调试、配合线路保护系统联调(协调涉及的 220kV 母线停电、送电、线路测参、线路接入等所有工作)。

负责该项目所需的手续等及相关费用。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负责永久及临时用地(青苗赔偿)、用林、房屋拆迁、矿产压覆、 迁移、与地方林业部门、农业、公安(涉及基坑爆破时)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协调等的补偿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协调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解决阻工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线路、公路、铁路、光伏场区、煤场及文物等设施穿(跨)

越等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净空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线路充电及试运行、质保期内维护、与地方供电公司、

县供电公司直属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以及线路验收整改协调、投运批准书办

理,包括由此发生的供电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加班费用、停送电资料报备及停电相关手续办理,以业主的名义办理并网协议、购售电协议、调度协议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设计成果的所有评审等相关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水保、安全设施、环保、职业卫生、质量监督、防雷检测、国土、林业等方面涉及到线路工程建设及验收的所有手续办理,由投标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其中环保、水保、林业等各专题报批时提出的工程措施和费用等、以及为完成各专项验收而必须开展的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负责办理与对侧晋能光伏电站 π 接协议的签订协调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

配合招标人完成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结算、工程审计、档案验收、竣工验收。

若 220kV 送出线路穿越风景名胜区、公路、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部位需取得相关专项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若线路通道需进行树木砍伐需取得林业部门的批复报告,并承担相关费用。

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手续、建筑、设备或服

务,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完成投产所有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项目所有专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EPC 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限价,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疫情防控(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商混限产、车辆运输、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施工措施费)

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标合同价格(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合理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与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


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 年第 30 号令)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年 4 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已竣工输电线路 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输电线路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与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2021 年 4 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已投运的设计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 年第 30 号令)相关要求。近 5 年(2021年 4 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的 EPC 总承包业绩可仅提供用户证明,无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03 31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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