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天直AC352搜救型直升机科研试飞机组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拨和自筹,招标人为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为高质量的完成AC352搜救型直升机2026年科研试飞工作,确保试飞工作安全、高效、地开展,采购人就该型机科研及适航需要提出本项目服务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1标包:天直AC352搜救型直升机科研试飞机组服务采购
3、服务时间:合同生效日起至试飞科目及报告全部完成,预计持续7个月
4、服务地点:安阳红旗渠机场、郑州上街机场、建三江湿地机场等国内机场。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2300.00 万元(大写:贰仟叁佰万元整),或 332.2355 万美元、282.3402 万欧元、246.2764 万英镑、257.8157 万瑞士法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2.所投标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的服务(以外币投标),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注册的公司,应提交注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所投标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服务(以人民币投标),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服务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正本;
■服务商的国内全资子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正本及服务商与国内全资子公司的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授权函如采用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版)中的″服务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应满足相应的格式要求;如不采用,其它合格有效的服务商授权函也被认可,但仍应满足″服务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中的备注要求)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的原件,招标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或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8.一旦中标,投标人必须是与买方签订本项目合同的签约方,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允代理商投标、不得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26日9时00分到2026年03月0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大写:壹仟元整)或 145 美元。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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