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阿谷子风电场EPC总承包工程。
2.2 项目概况:阿谷子风电场(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丽江市永胜县,场区涉及永胜县六德傈僳族彝族乡、仁和镇(机位点均位于永胜县境内),距永胜县城直线距离约 28km。场址位于东经 100 °57'07.88"~101 °04'57.21"、北纬 26 °31'30.99"~26 °34'15.68"之间。海拔在2600m~3100m 之间,规划装机容量100MW。项目初拟接入系统方案:本项目不新建升压站,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华坪西风电场拟建220kV升压站(与阿谷子风电场共同分摊)。
2.3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2.4 招标范围:
阿谷子风电场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的全部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地形地貌测绘、取样、试验、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含华坪西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设计和华坪西风电场线路迁改工程设计)、风电场全部设备采购(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除外),风电场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含风机基础平台、水环保工程、集电线路工程(阿谷子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和华坪西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堆场租赁、场外道路改造(仁和收费站出口至主线道路K0处)、线路迁改工程、主线道路至风机吊装平台道路工程及主线道路改造等)、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并网验收、防雷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档案整理及归档等内容,最终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并网发电。投标人应移交设备性能、工程质量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风电场。
注:本次招标范围集电线路工程包含以下内容:1.阿谷子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起止点:35kV箱变出线至华坪西220kV升压站35kV进线柜);2.华坪西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起止点:35kV箱变出线至华坪西220kV升压站35kV进线柜)。
场外道路改造、堆场租赁、线路迁改工程包含以下内容:1.阿谷子风电场场外道路改造起止点:仁和收费站出口至主线道路涉及的场外道路改造工程;2.华坪西风电场场外道路改造起止点:仁和收费站出口至主线道路涉及的场外道路改造工程;3.收费站改造的协调及补偿(含高速公路至收费站前、后的匝道改造)、使用及恢复;4.堆场租赁(风机、塔筒及其附属设备转运场或转运场的租赁手续办理、改造、运行及管理费等);5.线路迁改工程(起止点:仁和收费站出口至阿谷子风电场和华坪西风电场各风机吊装平台沿线涉及的线路迁改工程);6.阿谷子风电场和华坪西风电场主线道路改造。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勘察设计
施工图阶段全部勘察设计:1:500地形图测量、风电场详细地勘、微观选址、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华坪西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勘察设计和华坪西风电场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包含在本次勘察设计范围内。
(2)发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场内各类临时设施、施工营地,防洪涝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3)除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及附属设备外的发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机组、塔筒转运及安装;预应力锚栓、风机至箱式变压器出线工程、防火封堵、箱变、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4)集电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阿谷子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和华坪西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涉及的全部土建工程、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5)交通工程:道路工程(主线道路至机位点道路);阿谷子风电场和华坪西风电场场外道路改造;道路恢复;主线道路安全附属设施。
(6)负责完成项目消防设施、防雷、水土保持的设计、施工、公示及备案(包括“三同时 ”)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施工供电工程,施工期供水工程。
(8)环水保工程:风电场场区(含阿谷子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和华坪西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边坡、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
(9)投标人负责配合阿谷子风电场与华坪西风电场整体调试及各系统间联调、验收、试运行、消缺,风机及塔筒安装调试,240小时试运行等。
(10)智慧工地系统:投标人建立现场施工人员管理系统、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智能安全帽智能手环等硬件设备;建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施工区域实现可视化管理,监理监管云平台,实时查看监管作业区域车辆及施工人员;建立智能广播、环境监测、车辆登记管理等系统。采购符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22)》技术规范和满足本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所需数量的监控摄像头,并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接入。
(11)安全监测工程:包括不限于对项目范围内边坡以及土石方开挖区域存在的高边坡部位进行滑移、坍塌、泥石流,建筑主体工程等部位实施安全监测,以及报警装置的采购、安装、监测,以及雨季施工过程中防止泥石流发生而设置的监测装置及报警设备等一切内容;所有设施设备设置应按照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编制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12)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投标人负责部分
①投标人负责质量安全监督报审、电力质检、并网验收、开工仪式等相关费用。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工作。
②投标人负责红线外用林用地,包括超出红线施工用地,生产、生活临建用地及其他施工过程所需的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征租地补偿、青苗补偿、环水保复绿及植被恢复工作及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项目所有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工作。
③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超红线用地、迁坟、道路使用、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工作。
④投标人负责在场内道路(主线道路至风机吊装平台)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对风电场原有水系的影响,新设计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水电站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并承担相关费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⑤投标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阿谷子风电场项目和华坪西风电场项目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⑥投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及甲供设备的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及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含甲供设备)连续吊装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⑦投标人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声、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
⑧投标人负责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及土地林地复垦措施的实施(包括:设计、施工、配合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并承担相关费用(含场内道路)。
⑨投标人负责消防备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⑩投标人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⑩投标人负责防雷设计审核、备案和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⑩投标人负责施工中发生阻工、停工等工作的协调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⑥投标人负责组织电网公司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承包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⑩投标人负责解决本项目工程与其他工程的衔接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平台与防火通道工程标高差距等问题);
o投标人负责项目阿谷子、华坪西风电场建设过程中因工程施工及运输导致永胜县范围内道路及相关设施损坏的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⑩投标人负责开展红线内(除风机机位、箱变基础用地外)永久及临时用地的征地、手续办理、清表、用地协调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用地协调、放样、记录、影像留存等一切合规性资料)。相关征地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配合部分
①投标人配合发包人联系电力工程质检中心站,完成工程各阶段质检具体工作,并负责工程现场质检对接和承担相关费用;
②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开展相关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
③投标人配合完成环境保护工程、安全、职业病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配合费用;
④投标人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各项内外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检查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⑤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出需承包人配合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负责及配合事项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工程总价中。
(13)阿谷子风电场项目风机、塔筒厂家转运场车板交货,投标人负责风机、塔筒及其附属设备在转运场的装卸、看管等;转运场至吊装平台的倒运及牵引(如需)。
(14)投标人负责阿谷子风电场项目和华坪西风电场项目风机、塔筒及其附属设备转运场或转运场的租赁手续办理、改造等,相关收费站改造的协调及补偿(含高速公路至收费站前、后的匝道改造)、使用及恢复。
(15)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编制和审定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划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16)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风电场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7)档案整理及归档。
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标准及要求。
其中,风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待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EPC总承包方与设备供货商三方共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招标人委托EPC总承包方作为采购方履行三方共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商签、付款及催货、现场交验及保管等买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2.5 工期:勘察设计及施工的总工期为17个月,具体节点为: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完成;施工期限自中标人向监理提出申请并由监理下发的开工令起至全容量并网工期10个月。竣工验收(含资料归档)时间自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起15个月。工程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完毕的总工期17个月不变。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设计方案能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设备采购质量要求: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功能先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建筑、安装、调试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标准及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8 分包要求:项目非主体、非关键部分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可以分包。
2.9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 信 被 执 行 人 记 录 ( 跳 转 至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投标人未被人社部门列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且在名单公示期(未撤销)内的(自行承诺);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需提供永胜县人社局或企业注册地人社局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投标人自行查询的“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 ”劳动保障信用记录(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信用记录)(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两年的公司无需提供此证明,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作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书面承诺)。(查询期限在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1.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 项目经理资格: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建筑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提供书面承诺扫描件(格式自拟)。
② 设计负责人资格: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 技术负责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 项目安全负责人: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安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2日14时00分至2026年1月29日23时59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