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原相煤矿 21111 采煤工作面顺槽长度 1650m,巷道坡度 0~13°,切眼长度 194m,计划 2025 年 12月份进行安装,支架拆解后在井下组装,计划租赁1套组装装置完成综采设备组装,设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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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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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矿用液压框架式起吊装置  | 
            
             KY-15×4  | 
            
             套  | 
            
             1  | 
            
             1套2组,含租期内易损件  |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本次租赁项目结合现场实际,租赁期限45日历日(因现场条件变化导致工期延长的总租赁费用不增加)。租赁的所有设备到原相煤矿后,设备在井下组装调试正常视为设备交付,以此证明开始租赁。在回撤结束后,招标人将升井设备交给投标人,共同签署《租赁设备退场证明》,以此证明结束租赁。
2.4服务地点: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原相煤矿(地址:山西太原古交市原相乡白岸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矿用液压框架式起吊装置的租赁业绩或生产商销售原厂矿用液压框架式起吊装置的销售业绩1份,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其他:投标人本项目所提供租赁的矿用液压框架式起吊装置须具有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www.aqbz.org/#/home)查询为准,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查询复核,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00:00到2025年11月04日16:00:00。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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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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