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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坛电厂2025年度通勤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1     浏览:0    
核心提示:江苏金坛电厂2025年度通勤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江苏金坛电厂2025年度通勤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
 
2.2规模: 2X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 。
 
2.3招标范围:提供2辆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车辆并委派满足要求的驾驶员,根据通勤车辆线路表与服务技术要求中内容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接送金坛公司部分职工上下班。投标人负责所租赁车辆的保养、修理、保险(车险、第三方责任险、乘客险等)、车辆技术检测、燃油费或电费、防疫费用、通勤班车驾驶员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劳动保护、通讯、交通、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保险、加班费等)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2.4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公司金坛公司2025年度通勤服务【重新招标】。
 
2.5服务地点:江苏省。
 
2.6服务期: 一年,暂定2025年8月31日00时-2026年8月30日24时(具体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经营范围包括市际包车客运)
 
3.2.2资格能力要求:  无 。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车辆租赁或通勤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8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08月15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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