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POM干燥回收机组,共2套。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1 |
POM干燥回收机组 |
2套 |
详见第八章 |
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最晚交付时间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1.5个月。以上述规定的时间为基础,交货期拖延每超过基础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增加0.25%,不足一周按一周算;如交货期拖延超过六周,投标将被否决。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2)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万吨/年或以上聚甲醛装置/项目干燥回收机组,或蒸汽管回转干燥机,或Flake Dryer,或Steam Tube Dryer供货业绩1套。有效业绩证明应包括以下信息:设备规格、数量等。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可隐去价格);
3)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年8月6日下午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年8月13日下午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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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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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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