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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凌清洁能源公司及周边区域2025-2027年风电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服务项目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1     浏览:0    
核心提示:山西及周边区域 2025-2027 年风电项目用地 预审及规划选址服务项目框架采购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山
 山西及周边区域 2025-2027 年风电项目用地 预审及规划选址服务项目框架采购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山西五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西五凌 ”)拟对风电项目进行用 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在框架期限内(自本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 日-2027 年 12 月 31 日),预计项目数量为 15 个,项目容量包含 50MW、100MW、 200MW、300MW,项目区域位于山西省及周边地区,中标单位接受山西五凌的委托, 提供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服务。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选出综合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 中标人,在框架性期限内招标人按照综合评审排序委托中标人开展工作;如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首选中标人因工作量过大等自身原因或因政策原因不能担任本项 目的中标工作,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也可按照排序顺延将部分项目委托 下一中标人实施。在中标人自愿的基础上,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其他区域分公 司、湖南五凌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在本次招标区域范围内的项目可参 照本次招标结果直接签订合同。

2.2 招标范围

在服务期限内,实施预计 15 个风电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有关专题报告 编制及审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2)编制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或规划选址研究报告)(如需);

(3)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4)取得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核查意见;

(5)取得建设项目拟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的县级意见;

(6)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用地预审方案的审查意见。

2.3 计划工期

以接到书面通知日期为工期计算起始日,90 日内完成地灾评审并取得评审 意见,取得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用地预审方案的审查意见。

2.4 质量标准

(1)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技术服务应符合项目所在省、市、县能源发展政策;

(2)编制的报告及评价结果应参考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3)项目内容在编制过程中应按照发包方及所在省、市、县等业务主管部门 要求进行调整完善;

(4)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技术服务工作应合理、有利于项目规划建设;

(5)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技术服务和成果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和测绘 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至少完成 3 个 5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用地预审 及规划选址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必须提供风电项目合同证明及对应项目的用 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2-2024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 足本招标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2-202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 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投标格式文件第八项资 格审查资料)。

3.5 项目经理

3.5.1 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 缴纳连续 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5.2 应有 3 年及以上技术咨询服务经历,近 2 年内负责过用地预审及规划 选址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要求提供合同证明,否则不予采纳),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3.6 专业负责人要求: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 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至少拥有 1 个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经验,并在 其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 安全责任事故,18 个月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8.2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3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8.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3  ) 被 有 关 国 家 机 关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7 月 31 日至 8 月 8 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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