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朔州市西山福寿圆项目勘察: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中不得存在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不得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中不得存在被列入“黑名单记录”(处罚期内)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惩戒期内);
002朔州市西山福寿圆项目初步设计: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铁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铁路行业(桥梁)专业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中不得存在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不得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中不得存在被列入“黑名单记录”(处罚期内)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惩戒期内);
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要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