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提供一类车辆维修资质证明,营业范围需涵盖本项目车型(加盖公章)。 |
| 8.提供证明材料:具备对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污染物等危废垃圾合法、有效处置能力(或与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危废处置协议),遵守本公司各项环保方针、政策(加盖公章)。 |
| 9.提供具备及时响应能力,在用车单位报故后30分钟内可到达现场(双流区机场北三路3号国航股份西南 、双流区机场东四路国航西南 运行区、双流区机场路常乐段国航股份西南 飞行部、简阳市凌腾路8号、简阳市凌腾路9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10.提供采购需求中对应摆渡车厂家维保授权书或同等资质证明材料(供应商若无授权书则提供承诺函,根据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使用单位对设备主体结构、主要部件或者操作系统进行改造升级的,应当获得原制造商的认可或者经检验机构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加盖公章)。 |
| 11.提供“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进入查询页面后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PDF),加盖公章,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打印页,加盖公章) |
| 12.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出具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 13.提供2026年3月-2026年8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或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存在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 14.提供2026年3月-2026年8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或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15.提供2023年9月至今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清单(以清单形式列明每个项目单项的合作单位及合作金额,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若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我公司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并加盖公章,必要时我方有权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
| 1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企业完整报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 /)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信息,需另作书面澄清。(完整版报告获取方法:在网站打开报告后,自行点击网页右上角“发送报告”,收到邮件后打印完整报告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