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环集团国能龙威承揽阳宗海电厂汽轮机通改造项目TSI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科环集团国能龙威承揽阳宗海电厂汽轮机通改造项目TSI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10634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阳宗海发电 (以下简称“阳宗海电厂”)2×300MW汽轮机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 设计,日立公司生产制造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双缸双排汽凝汽式汽轮机,型号为N300-16.7/538/538-9。阳宗海电厂2台300MW机组汽轮机由于生产制造年代较早,该机型客观上存在较多设计不合理、材质不过关等问题;同时,阳宗海电厂2台300MW机组运行17年,且近五、六年以来,机组调峰运行的幅度和频次日益提高,汽轮机寿命损耗加速,汽轮机的原设计理念“带基本负荷为主,有一定调峰能力”已经与当前及今后的煤电机组调峰运行的方式大相径庭。根据 公司《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技术路线》,结合原制造厂第四代通流技术改造先进案例,考虑到机组后续的运行安全,阳宗海电厂拟开展汽轮机通流改造。
招标范围:2台套汽轮机TSI系统改造整体设计、全部硬件及软件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工交付。
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汽轮机安全监测(TSI)系统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内需包含传感器及卡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每份合同项下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应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作为补充。发票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发票金额等信息,发票扫描件应清晰可辨,每份合同项下至少一张发票需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对应发票验真截图,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无效业绩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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