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项目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符合国家认可的食品安全资质,并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符合国航《不正常航班服务操作规范》各项标准要求。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餐券服务、配送服务,或两者均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1.餐饮代金券服务:航空公司向延误旅客发放电子或纸质餐饮代金券,旅客可凭券在虹桥机场合作商户兑换餐饮。若采用纸质券,由供应商负责印制;
2.延误餐食配送服务: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延误餐(含套餐及独立包装食品)配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安排专人,实时响应航司需求;
2.供应商应按航司要求的时间、地点和约定的餐食标准提供服务;
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旅客透露餐券价值、内部结算价格等信息;
4.配送人员需持健康证并接受定期培训(如涉及配送服务);
5.具备在航班延误通知后60-80分钟内完成备餐及配送的能力;
6.如需配送,应使用专用温控车辆(冷藏车/保温箱),确保食品温度符合安全标准。
(五)验收标准
符合合同条款约定及相关服务标准,保证餐食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