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026702430900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供水集团 中东涧河周边棚户区安置房及区域整体供水工程钢管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0267024309001001),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并审管投批字〔20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剩余部分由地方和企业自筹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新建DN500球墨铸铁管1480m、钢管1600m,改造配套附属设施,并更换2组加压设备。本次招标内容为中东涧河周边棚户区安置房及区域整体供水工程钢管采购。本次招标投资约200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太原供水集团 中东涧河周边棚户区安置房及区域整体供水工程钢管采购(二次):中东涧河周边棚户区安置房及区域整体供水工程钢管的供应、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太原供水集团 中东涧河周边棚户区安置房及区域整体供水工程钢管采购(二次):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B级及以上(针对适用的产品); (3)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具有同类货物供货业绩; (4)投标产品(材料、配件等)属于行政许可或者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