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青热电厂“上大压小”容量替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根据中集团《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要求,项目按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管理规定》,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杨柳青热电厂“上大压小”容量替代项目已通过集团公司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的专题报告应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程规范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委托有相关资质和业绩的设计单位编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配合可研审查会提供相关材料,根据评审意见完善报告,同时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满足政府部门要求直至完成项目报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规划区域专项物探工作。本次物探须对两台机组规划建设区域范围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探测,精准查明区域内地下遗留基础、隐蔽管线、未知构筑物及不良地质体分布与性状,形成数据完整、结论精准、可直接复用的专项物探成果报告。投标人须确保物探成果真实可靠、深度满足可研、勘察设计等后续阶段使用需求,全过程对探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全权负责。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规 模:杨柳青热电厂装机容量2×660MW或1×660MW燃煤供热机组。
2.3服务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46号杨柳青电厂。
2.4服 务 期: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天津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容量替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30个工作日内通过可研评审、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具备报审条件(政府及集团公司);40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可研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电子版和纸版材料;60个工作日内具备项目投资决策审查条件。
2.5其它事项: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国家批复装机规模为准,按批复台数对应服务内容执行结算,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660兆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机组容量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设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660兆瓦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设总)的业绩(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或任命书证明其项目负责人(设总)身份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3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30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项目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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