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克曲克水电站2号机组过流部件抗磨蚀修复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喀什塔什乡
2.2项目规模:35MW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安排,乙方进场进行过流部件拉运,于115天内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对达克曲克水电站2号水轮机过流部件机加工修复(活动导叶端面、叶体及轴颈;转轮叶片;转轮上冠、下冠、出口迷宫环;顶盖、底环修复;主轴密封修复;顶盖排水管整体更换;导叶套筒修复)及防磨蚀处理(活动导叶端面、轴径及正背过流面;转轮叶片及上、下冠、出口迷宫环;顶盖;底环)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达克曲克水电站2号机组过流部件抗磨蚀修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及以上单机容量35MW及以上水轮机过流部件(必须含转轮)修复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机组容量、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4-22 15:03到2026-04-29 18: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项目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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