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厂3号、4号机组AGC和一次调频优化调整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目前华能大连电厂3号、4号机组协调控制系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在2025年现货交易期间,当机组主汽压力设定点与实际压力存在偏差期间,机组负荷出力不跟随AGC指令,机侧调门动作偏慢,屡次省网升降负荷试验中均未达到辽宁省网300MW机组平均水平,造成机组负荷响应程度不好,机组协调性能在辽宁省网调度系统中排名靠后,综合调频性能值较低。通过对3号、4号机组协调控制系统系列优化后,我厂3号、4号机组协调控制系统适应现有的调度系统,机组AGC和一次调频考核金额降低月均40余万元(一年可节约考核费用500万元),机组排名在辽宁省电网直调火电机组前30%以内(第一梯队火电机组),确保机组平均负荷升降速率大1.5%,确保机组在现货交易期间可以进行机组负荷响应跟得上,提高电量现货交易收益。
2.2 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电厂厂内。
2.3 采购内容:对华能大连电厂3号、4号机组AGC和一次调频系统进行全面优化调试,根据2024年8月21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下发《东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确保该机组合同生效后的12个月AGC综合调频性能指标平均值至少提高30%、一次调频考核金额降低50%。
2.4 服 务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5月1日,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365天之完工。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AGC或一次调频服务业绩总数不少于2项。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8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30日24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项目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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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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