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入厂煤智能化验收系统建设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新铺村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 4×300MW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并就方案双方签字确认后3个月内所有主设备货到现场;合同签订并就方案双方签字确认后5个月内完成所有主设备安装;合同签订并就方案双方签字确认后7个月内完成设备调试、性能试验,进入6个月的性能考核期,性能考核期合格后进行验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煤样采、制、化设备-入厂煤智能化验收系统建设: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煤样采、制、化设备-入厂煤智能化验收系统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投标人不是入厂煤智能化验收系统制造商的,应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产品授权)”并加盖公章,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委托唯一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27 17:20到2026-04-03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