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榆次至臻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401000155210209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榆次至臻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0209002),已由晋中市榆次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10-140702-89-05-911629),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榆次至臻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 2、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 4、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政策、规范,所提供服务满足采购方有关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标段,榆次至臻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监理,该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执行合同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同时担任2项(含)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包括本招标项目);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信誉要求: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及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