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公司、巡检司公司、昆明公司2026年6月~2027年5月硫酸盐酸氢氧化钠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2.1.1、云南省镇雄县塘房镇云南镇雄发电有限公司内
2.1.2、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云南昆明公司内
2.1.3、云南省弥勒市巡检司镇云南巡检司公司内。
2.2 项目规模:
2.2.1、镇雄公司2 ×600MW燃煤机组
2.2.2、昆明公司2 ×300MW燃煤机组
2.2.3、巡检司公司2 ×300MW燃煤机组 。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一年(365天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化学化工产品-2026年6月-2027年5月硫酸盐酸氢氧化钠采购(CHDTDZ010/23-QT-11701):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镇雄、巡检司、昆明公司)硫酸盐酸氢氧化钠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化学化工产品-2026年6月-2027年5月硫酸盐酸氢氧化钠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化学药品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硫酸、盐酸。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硫酸、盐酸;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27 10:10到2026-04-03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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