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内蒙古智辉农业科技 设施农业种植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3.1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5.2 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
3.5.3 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5.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5.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6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5.7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5.8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中标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