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名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5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资信及财务状况;能执行月结90天账期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 http:// /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六)非受限供应商:未因自身存在失信行为、负面行为、潜在风险隐患、交易合规风险等情形,在与中航集团、中翼公司的采购活动中受到限制的供应商,包括:不良行为供应商、高风险供应商、淘汰供应商及禁止交易企业等 |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八)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所有资质证明文件上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企业信息完全相符。 |
| (九)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十)单位负责人(指法律意义上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 |
| (十一)此项目整体打包中选,因此参与方需具备整体需求服务保障能力。因受场内通行资质办理限制,本项目要求报名响应方为洗涤厂家。 |
| (十二)为保障业务平稳运行,根据当前业务体量,报名企业需独立持有至少2辆电货车,同时确保后续可提供:①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②车辆一致性证明书;③电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④车辆购置发票;⑤检测场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单;⑥车辆保险有效凭证;⑦电动车电池安全性能检测单;⑧车辆已行驶的公里数等信息 |
| (十三)满足北京地区日均多频次送、取要求。(参考:旺季4.2米货车日均12趟次货物,7小时内完成过检,实际体量存在波动,甲方不予承诺。本项目计划中选2家供应商,因此过检时间分配为每家各3.5小时操作时限。) |
| (十四)供应商需具备监控设备,金属探测仪或X光机,监控记录需保留90天。 |
| (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十六)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较多,我公司可根据以下择优维度,选择不少于5家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具体择优维度可包括但不限于:
(1)知名度美誉度、业绩及资质、行政处罚、财务状况(实收资本、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营业现金比率)等;
(2)历史合作情况,包括供应商评价等级等;
(3)对采购公告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响应的完整性。
同时为保障后续产品及生产场地符合我司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如有需要我公司可采用现场或线上检查的方式对相关生产场地进行考察,如未能通过相应考察,后续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我司将明确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