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项目
2、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要求配置相关岗位人员,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
3、服务标准:供应商现场服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并严格执行采购人的《物业服务手册》、《安全手册》中涉及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巡逻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需恪守统一仪容言行规范,做好门岗、巡逻、车辆引导、消防中控值守等岗位的服务,高效响应突发状况,且通过日常晨会、培训与品质抽查保障服务质量。
4、上岗要求与标准:保安员要求按时上岗、持证上岗,上岗时统一着装仪表整洁,应对在岗时发生的各种情况认真处理,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反行政规定的行为,事后做好详细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本项目区域,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与安全设备设施。
5、交接班要求与标准:设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人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相关内容,不得提前填写和事后补填。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
6、员工培训要求与标准:供应商负责对聘用的保安员、消防中控员实施培训、教育、管理。对保安员开展入职及岗位培训及考核,熟悉工作职责与环境,加强队伍管理建设。应教育所属员工遵守《中华人员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空港区域各楼宇的保安员还须遵守《首都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规定》)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
7、本项目采购预算(含税价):39,145,200 元 (金额大写:叁仟玖佰壹拾肆万伍仟贰佰元整),实际采购金额以正式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8、合同期限: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