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北方分公司飞机客舱勤务服务。
1.2 项目编号:CZ202401020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项目预算上限金额3500万元/3年(含税),本项目拟选定一名中标人为南航股份北方分公司提供飞机客舱勤务服务工作。包括不限于:(1)飞机客舱卫生清洁;(2)飞机供水、飞机排污、飞机固体、液体废弃物的回收处理;(3)机上勤务用品的配发、检查、回收与管理;(4)航班配发单据的制作、数据维护、外站协调、物品跟踪、信息传递;(5)机上勤务用品周转库、中转库的管理,客服用品的分拣、消毒、包装、整理;(6)在招标人有需要时,为协助招标人机务维修工作提供污水车和清水车作业、清水站消毒等。具体内容限价客舱勤务项目明细如下:
1、客舱卫生清洁勤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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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客舱座位数(T) |
单价限价 |
预估量 |
预计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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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架次,含税) |
(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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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客舱短停勤务 |
100≤T<200 |
150 |
39689 |
5953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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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T |
180 |
8240 |
148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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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客舱航前勤务 |
100≤T<200 |
220 |
29010 |
638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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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T |
245 |
7988 |
1957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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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客舱航后勤务 |
100≤T<200 |
270 |
29010 |
783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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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200≤T |
340 |
5913 |
20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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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两舱深度保洁 |
T<200 |
510 |
2199 |
1121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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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0≤T |
800 |
496 |
39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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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深度保洁(全客舱)勤务保洁(含专、包机及重要航班勤务) |
T<200 |
800 |
1069 |
85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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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0≤T |
1050 |
320 |
3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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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定检飞机加清水 |
架次 |
220 |
1020 |
22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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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定检飞机 排污水 |
架次 |
220 |
1020 |
22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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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水站水质检测 |
每年1次 |
12000 |
3 |
36000 |
供水口感官性状、微生物、毒理和化学指标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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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出水口水质检测 |
每个水样 |
350 |
80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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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884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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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两舱深度保洁每半月每架一次(含座椅套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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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舱深度保洁勤务每月每架一次(含座椅套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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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飞机航前、短停、航后勤务费中包含了加注清水、排放污水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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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航后勤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人需要的客舱卫生清洁服务、南航传媒机上广告投放、粘贴、更换等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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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杂项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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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明细 |
单价限价 (元/架次,含税) |
预估量 |
预计总价 (元,含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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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客舱服务用品分拣、消毒、包装;头片的整理和按飞机分装;航后勤务用品包的分装; 2. 客舱服务用品周转库的入库、出库、盘库、整理库房、数据录入等工作 ; 3. 客舱勤务用品中转库入、出库、盘库、航后保障用品; 4. 飞机座椅套的送洗、检查、验收、修补、安装; 5. 报刊杂志的收验、分装; 6. 航班配发单据的制作、数据维护、外站协调、信息的传递; 7. 航班信息录入等; 8. 清水车、供水口余氯检测。 (注:以上内容可根据实际增删) |
80 |
76560 |
6124800 |
杂项费用按照实际出港航班每班次结算。备降航班取消后次日补班的航班按照实际出港结算;其余备降航班不结算杂项费用。 |
三年总价:34966020元(含税)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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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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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飞机客舱勤务服务 |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
3年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刘工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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