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河闸、新桥船闸除险加固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兆河闸、新桥船闸除险加固提升项目监理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兆河闸、新桥船闸除险加固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合发改投资〔2025〕850号)  
     
1.4  
      1.5项目业主: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招标项目名称:兆河闸、新桥船闸除险加固提升项目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IFFBZ02303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IFFBZ02303  
      2.5建设 项目投资概算为4060.63万元 
      2.7工程概算投资额:4060.63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11月;建设周期240日历天。 
      2.9 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0招标范围:包括兆河闸、新桥船闸除险加固提升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阶段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所有工程建设监理服务。监理服务费约72.44万元。 
      2.11项目类别:工程监理。 
      2.12其他:无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2)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签约合同价4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项目;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无年限要求);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5)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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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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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ggzy.hef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