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高平大黄梨智慧数字展厅项目(EPC) 招标公告 项目 招标人为高平市陈区镇铁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高平大黄梨智慧数字展厅项目(EPC) 2.2招标编号:SXMYX-2025-0928 2.3建设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高平大黄梨智慧数字展厅项目,本项目规划建设2栋标准厂房(文化馆、生产车间)、1个架空走廊、原展厅建筑内部改造(办公、住宿)、新建2层建筑(厨房、食堂等)、新建8孔窑洞(用于储藏)、新建晒梨场地、新建卫生间等,以及室外管 线、道路、绿化、亮化等工程。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339.58㎡,总建筑面积6302.54㎡,其中大黄梨文化馆2135.28㎡(1层、局部2层)、贡梨生产车间2804.96㎡(1层)、连廊250.36㎡、后勤楼233.10㎡(2层)、既有建筑改造(展厅)828.34㎡、新建卫生间50.5㎡,新建晒梨场地853.12㎡。 2.5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施工11个月,设计1个月),施工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6招标内容及范围: 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采购: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2.7总投资额:7684.21万元; 2.8质量标准: 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 3.3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力、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 3.6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