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专业(燃气工程)甲级及
其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 GB1),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需提
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须具备第三方出具的 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各方
均提供,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须具备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社保明细(须含项目负
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 须具备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如是联合体各
方均提供)
3.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无行
贿查询结果(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被委托人)。
(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11.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11.2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明确各方的有关责任
与义务,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11.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