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7.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电子回单,加盖公章)。如存在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8.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
9.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出具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及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10.提供2022年至今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清单(以清单形式列明每个项目单项的合作单位及合作金额,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若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我公司将取消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并加盖公章,必要时我方有权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
1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企业完整报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 /)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信息,需另作书面澄清。(完整版报告获取方法:在网站打开报告后,自行点击网页右上角“发送报告”,收到邮件后打印完整报告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
12.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进入查询页面后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PDF),加盖公章,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打印页,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13.提供经营场所示意图,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须载明建筑面积且不小于100 平方米)或同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14.提供2025年省级或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灭火器专项抽查检验检测合格报告,若无法提供2025年检测报告需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2024年省级或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灭火器专项抽查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加盖公章)。 |
15.供应商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置情况说明,须对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XF1157-2014)中《表1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配备要求》以及《表3三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要求》设备配置是否符合要求进行书面说明。 |
16.供应商为生产商:须提供本次抽查的MF/ABCE干粉灭火器4KG、MT/BE二氧化碳灭火器3KG、MS/ABEF水基型灭火器6L、消防自救呼吸器四种产品所对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站(链接 )中证书的查验截图(《产品需求清单(3C及授权需求)》中未抽查的产品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加盖公章)。
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灭火器、消防自救呼吸器生产商的授权书或同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须提供本次抽查的MF/ABCE干粉灭火器4KG、MT/BE二氧化碳灭火器3KG、MS/ABEF水基型灭火器6L、消防自救呼吸器四种产品所对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站(链接 )中证书的查验截图(《产品需求清单(3C及授权需求)》中未抽查的产品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加盖公章)。 |
17.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 |
18.供应商认为可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