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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淮安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9-10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淮安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概况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淮安
  项目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淮安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淮安段按二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最大船舶吨级2000吨级,全长34.77公里,新建淮安东船闸1座,改建桥梁3座,除险加固运东闸复线桥1座,航道配套工程等。
采购需求: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项目,配合完成竣工水土保持验收及备案。
服务简要说明:包括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水土保持监测(每季度提交监测分析报告)、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及报告、水土保持监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监理报告等)、其他服务如报表上报、参与检查、档案建立、专家培训等。
资质要求
资质证书: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和水土保持监理项目(联合体成员)。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1月1日以来在已完成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江苏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时间节点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8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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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淮安段按二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最大船舶吨级为2000吨级。工程起于京杭运河与苏北灌溉总渠交汇处,讫于淮河入海水道淮安盐城分界处,全长34.77公里。

新建淮安东船闸1座,改建桥梁3座(233国道跨淮河入海水道桥、淮扬公路跨淮河入海水道桥、淮扬公路跨苏北灌溉总渠桥)、除险加固运东闸复线桥1座,航道配套工程等。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20.29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14.97亿元,建设工期为4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HHRHSD-HA-SBFW标段,招标范围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淮安段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项目,同时需配合完成本项目竣工水土保持验收及备案的相关工作。根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淮安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淮安段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6〕292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的相关规定,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本项目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每季度提交监测分析报告;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且需经过招标人组织审查通过,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竣工前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

(2)水土保持监理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按照项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施工阶段监理计划和监督检查、定期出版和报送监理报告等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和监理月报编报。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评估及验收的基础。

(3)其他服务:

①按要求及时完成并上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报表,并提供水土监测的季报等,以及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梳理。

②参与招标人月度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建立招标人水土保持工作的档案资料。

③负责对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④每年邀请水保专家开展1次专业培训教育。

⑤定期(监理每周至少1次)开展工程现场巡查。

⑥服务期间,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做好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以及向社会公开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等工作。

⑦相关工作应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规定与要求。

⑧针对重大会议保障及重要时间节点推进需求,可根据实际工作部署和招标人的要求,统筹安排专人驻场协调落实。

2.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满足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的规定,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证明后终止。服务期间,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做好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以及向社会公开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成员)具备有效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服务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成员)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服务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水土保持监理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A.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B.业绩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服务完成时间”为准),在已完成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8日17时30分至2026年9月15日17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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