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财务或信誉要求①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5年1月1日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或②其基本账户 3.1.2 纳税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意连续3个月缴税证明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 不接受。 3.2.1 本次招标投标单位须满足货架部分与窄巷道叉车同时应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