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宁化县翠江镇25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及城郊镇,场区附近有国道、县道、乡道及村村通道路可抵达现场,交通较为便利。光伏场区范围约480亩,主要为大小不一的池塘,周边植被较为密集,光伏场区地块较多,且布置比较分散。本期项目装机总容量32.2704MWp/25MW,工程总共使用单晶硅双面720Wp电池组件44820块。本标段采购单晶硅双面720Wp电池组件44820块,分批次供货。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化县翠江镇25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32.2704MWp),包括但不限于配套组件的串接插头、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光伏组件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培训、指导安装,配合完成项目方案优化、现场调试和试验、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其中组件备品按每MWp配送5块计算,不足1块按1块计算,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分批次供货,供货数量及期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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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需求数量(块) |
到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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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
14940 |
2026年6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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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
14940 |
2026年7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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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
14940 |
2026年8月15日前 |
具体供货数量和时间以项目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宁化县翠江镇25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施工现场项目单位指定位置,具体交货地点以项目单位书面通知为准,车板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N型720Wp及以上光伏组件20MW及以上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CQC或CGC或TUV产品认证,证书内容至少包括首页、认证产品页及能体现本次投标产品型号的认证页。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5-08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