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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司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 (2X660MW)主厂房通风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29     浏览:0    
核心提示: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主厂房通风设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融资:30%+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主厂房
 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主厂房通风设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融资:30%+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主厂房通风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SHZJ-202605WZ-06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头门港发电厂项目总工期 22+2 个月

 

2.5  设备名称:主厂房通风设备

 

2.6  数    量:

 

2.7  技术规格:1、三维建模:满足 PDMS 直接读取。2、防爆薄型屋顶自然通风器:喉口宽度:8000mm,长度 50m,防爆等级:IICT4,流量系数 μ:不小于 0.4,能够承受的最大风荷载:不小于 1750Pa 且在室外最大风速 54m/s 下不被损坏。3、防爆型屋顶轴流式通风机:防爆等级:IICT4,风量:95200 立方米/时,静压:320Pa。4、密闭型电动调节铝合金防雨百叶窗总面积约 700㎡。

5、筒形通风帽:规格:D360。6、防爆型诱导风机:风量:2500m3/h,送风距离:9m,防爆等级:不低于 Ex dIICT4。(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8  招标范围:2 组防爆薄型屋顶自然通风器、8 台防爆型屋顶风机、700平米密闭型电动铝合金百叶窗、24 台简形通风帽、28 台防爆诱导风机及以上设备电气控制系统及相关的附件等。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临海市经济开发区上盘镇短株山 13 号地块,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部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接到招标人通知交货后 30 天内到货,交货时间以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为准

2.11  其   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投标人应具有防爆屋顶风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防爆 3C 认证),且本次招标的防爆屋顶风机,须在认证范围内(No.20 及以上) 

3.2.3  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投标方须提供近 5 年(自 2021  05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新建或扩建火电项目主厂房通风设备(包含屋顶通风器、屋顶风机、电动百叶窗三种设备的两种及以上)2 个及以上供货业绩,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 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运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新建或扩建火电项目主厂房通风设备(包含屋顶通风器、屋顶风机、电动百叶窗三种设备中至少一项)投运满 1  1 个及以上运行业绩。运行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至少包含:1)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  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2)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用户证明或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或签字。运行时间自投运证明材料所注明的投运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若投运证明材料未注明投运时间,则以材料开具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若合同或投运证明材料中未体现机组类型(新建或扩建火电项目)等信息,可提供网页截图、技术协议或经业主确认的供货清单等能证明为有效业绩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 28日至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项目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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