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全厂电瓶车框架协议采购
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拟通过签署框架协议的方式采购厂内电瓶车预估87辆,其中生产准备部提报的二期一阶段预估需求量为85辆(包含电瓶车(不带斗)36辆,电瓶车(带斗)49辆),CCS项目需求量为电瓶车(带斗)1辆,技术管理部需求量为电瓶车(不带斗)1辆。基本要求:载员5人,续航里程≥150KM,电池容量≥420Ah(73.6V)、磷酸铁锂电池A类电芯,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本次招标为框架采购协议招标,买方对卖方的实际采购量、实际采购份额不作任何保证。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中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3、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拟投标货物的设计和制造费用、包装、运输交付、检验和试验、现场技术服务、调试指导、质保期服务及技术文件资料等所有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交货地点: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现场。
5、交货期:框架协议签订生效后,收到招标人订单后30日内交货。
6、质保期:整车质保2年,电池质保5年。
7、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生效之日起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销售授权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
(2)近年(2022年-2025年其中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份电瓶车业绩(电动巡逻车、电动游览观光车、电动运输车的业绩均可)。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证明业绩有效的其他关键信息等(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4月2日9时00分至2026年4月8日18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