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深港科技创新 2026-2027年第一批不停电作业装备到货及专项抽检技术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38000220022461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 深港科技创新 2026-2027年第一批不停电作业装备到货及专项抽检技术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加强不停电作业安全管控,提升不停电作业装备采购质量,拟开展2026-2027年第一批不停电作业装备到货及专项抽检技术服务采购,包含绝缘工具类、安全防护用具、电缆及接头类、检测仪器类等到货及专项抽检试验项目。
2.2招标范围:采购 商城不停电作业装备专区第一批物资到货及专项抽检技术服务,具体如下:采购 商城不停电作业装备专区物资到货抽检及专项抽检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 商城不停电作业装备专区物资开展到货抽检及专项抽检工作,中标方负责到招标方指定的 商城不停电作业装备专区的不停电作业装备到货地点( 商城不停电作业装备专区客户所在地,一般指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及海南)进行样品收集并运 中标方协助招标方开展不停电作业装备到货抽检及专项抽检计划编制、抽样单编制、检测台账管理、结果统计分析、不合格原因分析等技术支持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本项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框架采购协议执行周期按以下原则确定:
(1)本项目允许上浮比例为50%((取值范围0%-50%,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下浮比例为20%(取值范围0%-20%,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需求预测量上限为需求预测量×(1+上浮比例),需求预测量下限为需求预测量×(1-下浮比例)。
(2)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如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供应商合同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需求预测量-实际采购量,下同)按中标相对比例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需求预测量上限)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重新采购。如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被取消中标 (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协议期届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需求预测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的,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5)本采购管控策略未规定的其他框架采购管理要求按《加强物资框架采购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物资〔2019〕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不停电作业装备到货及专项抽检技术服务框架采购 | 不停电作业装备到货及专项抽检技术服务 | 200 | / | / | / | 否 | / | / |
备注:
(1)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在框架有效期内,若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执行上限金额(采购金额的150%),则结束合同。若累计支付金额未达到合同执行金额的下限(采购金额的80%),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动顺延合同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合同周期顺延后结算,若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执行金额的80%(采购金额的80%),则提前结束合同。
(3)报价要求: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4)结算方式:根据订单情况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