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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西藏金龙矿业公司1#工程爆破一体化服务(BOO模式)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24     浏览:0    
核心提示: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1#工程 爆破一体化服务(BOO模式)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
 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1#工程—— 爆破一体化服务(BOO模式)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项目名称: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1#工程—— 爆破一体化服务(BOO模式)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招标范围:

(1)拟配套建设西藏金龙铜矿1#工程1号炸药储存库(100吨)、雷管库(库容量100000发)、警卫值班室和消防水池等设施。以及拟建设能力为40000吨/年(合同期内,根据表一、表二中每年炸药需求量,产能逐步达到40000吨/年)的1号混装炸药地面制备站,布置于露天境界周边。地面炸药制备站内分别配置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线和乳化炸药混装线。炸药地面制备站主要包括乳胶基质生产工房(含锅炉房)、500t硝酸铵库、上料工房、综合材料库、混装车库和消防泵房等基础设施。炸药地面制备站制备好乳化炸药或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然后通过混装车输送至露天采场填装至炮孔内。

(2)依法依规完成炸药地面制备站及爆破器材库、炸药储存库、勘查、设计、报批、环评、安评、建设、验收、试运行、生产、运维管理等工作(土地由招标人提供)。本次建设的成品炸药储存库、混装炸药地面制备站所属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场地平整、道路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3)根据招标人协调,投标人完成矿区范围内爆破作业,承包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爆破工程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购买混装炸药生产原料和爆破器材、混装炸药的生产、运输、装药、填塞、警戒、网络连接、起爆、爆后检查、二次破碎、盲炮处理、爆破试验等以及炸药地面制备站运行、维护等工作。

(4)控制施工作业污染,达到国家及地方的环保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爆破后粉尘、有毒有害气体、震动、噪音等控制、生产施工废弃物处理、其他有效防范措施等。

(5)完成各项相关试验、科研攻关、协助招标人进行爆破业绩的备案工作。

本项目采用BOO(投资-建设-拥有-运营)模式,即中标单位将负责区域内地面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炸药成品库及炸药混装地面制备站)的投资、建设、拥有和运营,土地归招标人所有,地上构筑物归投标人所有。

2.6服务期:2.7.1计划工期

(1)成品炸药库、爆破器材储存库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含建设前设计、手续办理以及建成后项目验收等时间,240日历天内需满足全面投运条件)。

     (2)混装炸药供货期为确定启动建设之日(以开工令载明日期起算)起540日历天(540日历天内需达到试生产条件。);试生产完成验收合格后,除发包人特殊要求外,需全面使用混装炸药进行爆破(起爆药包除外)。

(3)成品炸药供货期及单次使用量为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每次使用提前10日历天书面通知为准(炸药储存库未完成建设前)。

2.7.2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

2.7其他:2.8.1本项目中的炸药仅能用于西藏金龙矿业有限公司1#工程,不允许外销。

2.8.2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最新相关项目验收标准。炸药成品库及炸药混装地面制备站的设计、制造、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符合国家最新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规范标准。

2)投标人的建设成品符合现行炸药成品库及炸药混装地面制备站建设、运输、储存、销售、使用规范以及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所购买的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工业炸药通用技术条件》(GB 28286-2024)、《工业电子雷管》(WJ/T 9085-2024),并向发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

4)本项目按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和标准进行验收,相关事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2)爆破质量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4)实施招标范围内的爆破服务。

2)投标人爆破过程中使用的炸药、炸材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最新规范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炸药、炸材进行爆破作业。

3)岩石爆破大块率。矿岩的最大控制块为不大于 1400mm,矿石大块率不大于 2%,废石大块率不大于3%。由投标人负责对矿石的大块集中堆放,进行二次破碎。

4)边坡及设施保护。爆破震动不得影响或损坏露天边坡及其区域内设备设施。

5)合理控制爆破参数。根据边坡的地质条件及稳定性要求,合理调整爆破参数,避免因爆破振动过大导致边坡滑坡或坍塌。

6)控制飞石。严格控制爆破飞石的距离和方向,防止飞石对人员、设备、建筑物等伤害和破坏。

7)爆堆的形态、高度及宽度。爆堆应堆积规整,成长条或者梯形,便于采装设备进行作业。避免爆堆出现堆积过于分散、高低不平或有较大的“三角区”“脊背”等情况,以提高采装效率。爆堆高度和宽度要适中,一般宽度根据采装设备的作业范围和运输车辆的通行要求来确定,高度以不影响采装设备的正常作业和安全为宜。

8)露天爆破台阶上不得出现“根底”或“门槛”,否则将会对后续的采装、运输等作业造成不利影响,降低生产效率。

9)投标人实施爆破前,须对招标人实施的钻孔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否则出现爆破质量问题与钻孔施工方无关。

10)爆破的其他要求:投标人爆破后需确保边坡稳定光滑,作业面平整 ,符合设计要求,不能影响发包人正常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以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2.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第1类或爆炸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3.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4.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3年(2022-2024年或2023-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注: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2.财务要求的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1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含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1.类似业绩指: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单个合同爆破工作量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矿山爆破工程业绩。

2.若合同本身无法清晰体现爆破工程量,须另行提供合同签订对方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该文件中须明确体现爆破工程量。

3.类似业绩定义适用于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团队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应当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采矿工程或爆破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或高级/B);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业工程专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应当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管理过1项类似业绩或1项炸药地面制备站工程建设(或施工或相关制备服务等)的业绩。提供职称证、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B证、安全考核合格证、载有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的合同或合同签订对方签章版证明材料2025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

1)投标人应当为本项目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采矿工程或爆破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或高级/B),且有3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提供职称证、许可证、2025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注:3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以《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首次取证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技术负责人应当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管理过1项类似项目,提供载有技术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的合同或合同签订对方签章版证明材料。

2.现场安全环保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1)机构设置:须在项目现场成立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并设置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人员配置标准:应按不低于从业人数的3%配置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从业人数以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劳动力投入计划”中载明的最高峰期从业人数为计算依据),计算后达不到3人的,以3人为最低限。所有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其中:至少配置1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和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安全环保专职管理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注册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2025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

3.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提供许可证及2025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安全员: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安全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安全员)》人员资格证书,提供许可证及2025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爆破员: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爆破员不少于1人。爆破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员)》人员资格证书,提供许可证及2025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保管员: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保管员不少于1人。保管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保管员)》人员资格证书,提供许可证及2025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负责爆破作业的单位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财务要求的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2-14 00:00:00至2026-03-02 17:00: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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