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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展厅及办公场地装修改造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展厅及办公场地装修改造
2.2招标编号:HDLY-GC-GKZB-25-2012
2.3计划工期:
项目1: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项目2: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项目3: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项目4: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2.4建设 本次服务拟在成都市双流区付家街388号屏芯智能制造基地A03三楼,总面积约580㎡,其中A区、B区合计约460㎡,C区面积约240㎡(实际装修面积约120㎡),本次主要服务除了A、B、C三区展厅的设计及施工工作外,另需包含一批广告标识标牌的制作,详见技术规格书。乙方需通过巧妙的设计施工、丰富的展示手段以及独具特色的展示形式,严谨、专业、生动地展示核动力院的风采,体现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的强大实力和突出贡献,聚焦技术成果、产业布局与未来趋势,塑造优秀的企业形象。展示区域需兼具功能性与展示性,目标受众群体为上级部门、行业专家、合作伙伴、社会公众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次招标项目图纸、技术规格书。
项目2:展厅设计及施工。该项目为策划、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拟在约210㎡的空间里,通过丰富的展示手段,独具特色的展示形式,体现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强大的科研实力以及目前研究成果和研究方向。项目内容包括整个展示中心的方案设计与深化、展示内容策划(含墙面静态图文和电子文件)、施工图设计、一体化装修改造(含拆非承重墙)、陈列布展、灯光布控、多媒体系统设计与视频制作、 产品模型安装、消防及空调设备设施改造等工作的实施、综合验收、整体移交及保修期内相关设备设施的问题修复、日常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次招标项目图纸、技术规格书。
项目3:办公场地装修改造。该项目为策划、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拟通过软装和硬装改造2号楼办公室、会议室、露台/阳台,打造适宜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标杆性科研空间。项目内容包括:一是硬装改造,将普通办公室改造成会议室(约145㎡),将露台、阳台区域改造成洽谈空间(约409㎡),二是软装改造(不含家具),提供整体办公空间文化氛围装饰改造,纱窗清洗(必要时更换),窗帘维修(必要时更换),墙面装饰(壁纸/装饰画)、氛围绿植(植物由甲方提供,乙方仅提供容器及整体方案)、装饰摆件等,涉及约72个房间,面积约2446㎡。具体内容详见本次招标项目技术规格书及附件。
项目4:办公场地装修改造。本次服务拟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怡心湖B区创智产业园一号地块3号楼“核能产业大厦”17、18层开展,包括装修改造及文化装饰两部分,涉及建筑面积约3600㎡。其中硬装改造部分约240㎡,需要将18层相应区域改造为大会议室及洽谈交流区;软装改造部分约3600㎡(不含家具)。项目为策划、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拟在约3600㎡的空间里,通过丰富的展示手段、独特的展示形式,展现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独特风貌与强大的科研实力。具体内容详见本次招标项目图纸、技术规格书。
2.6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指标: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设计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2025年展厅及办公场地装修改造,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9合同特殊约定:本项目中标人需与招标人分别签订3份合同,其中项目1为第一份合同,项目2、项目3为第二份合同,项目4为第三份合同。其中:第一份合同由设计所签订,第二份合同由基础研究部(核反应堆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签订,第三份合同由基础研究部(先进核能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签订;以上合同甲方均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的证明: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3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4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1个合同金额≥10万元的展厅或文化类装饰装修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应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1个合同金额≥300万元的展厅或文化类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可分别提供;2)若一份合同同时包含设计及施工业绩,可同时认定;3)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合同复印件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面、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须体现竣工时间,否则无效。
3.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投标人应为本项目四个施工区域各配备一名项目经理,且同一名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施工区域的项目经理,具体要求如下,应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建筑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不得由项目经理兼任):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三个设计负责人,其中项目1配置1人,项目2和3配置1人,项目4配置1人,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具体要求如下,应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人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注:①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以上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