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昆明路小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及食堂大宗采购以外的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雁塔区昆明路小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及食堂大宗采购以外的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雁塔区昆明路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西安市雁塔区昆明路小学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及食堂大宗采购以外的食材配送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劳务派遣服务;(002)食堂大宗采购以外的食材配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食堂劳务派遣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日期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日期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食堂大宗采购以外的食材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日期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日期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凭证。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3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0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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