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档案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位于上海宝钢股份公司厂区中部靠北,拟建设2×65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设施,预留脱碳用地。
投标人提供《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能源办1991 231号);《DL/T 241-2024 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所规定的0至9类(除人事、财务档案外)所有档案及设备、设计图纸的纸质及电子档案收集、归档、流转发放、整理归档和创优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档案专项验收、机组达标投产验收、项目创国家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档案验收为止。
2.4 服务地点:上海宝山区宝钢股份厂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至少具有1项燃煤机组新建或扩建的电力项目档案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提供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现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档案中级(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并至少具有1项燃煤机组新建或扩建的电力项目档案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职称证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7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4日 23时00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宝山2×650MW超超临界煤电(煤气掺烧)替代扩建项目位于上海宝钢股份公司厂区中部靠北,拟建设2×65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设施,预留脱碳用地。
投标人提供《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能源办1991 231号);《DL/T 241-2024 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所规定的0至9类(除人事、财务档案外)所有档案及设备、设计图纸的纸质及电子档案收集、归档、流转发放、整理归档和创优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档案专项验收、机组达标投产验收、项目创国家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档案验收为止。
2.4 服务地点:上海宝山区宝钢股份厂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至少具有1项燃煤机组新建或扩建的电力项目档案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提供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现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档案中级(馆员)及以上职称证书,并至少具有1项燃煤机组新建或扩建的电力项目档案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职称证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7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04日 23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